
關于“新型木材安全觀”的思考
近來,國內木材專家反復提及“新型木材安全觀”,在國際國內經濟形勢出現變化的時間節點,在經濟雙循環發展格局之下,需要重新審視木材安全。
之前舉行的“經濟雙循環發展格局下木材產業轉型升級高端研討會”上,多位專家學者圍繞經濟雙循環新發展格局、木材產業發展方向與趨勢、木材產業發展政策、涉林企業發展路徑等主題展開了精彩分享和深度解讀。會議指出木材產業的基礎始終是可再生資源——木材,這一特點致使木材產業發展不僅是經濟問題,更是重大社會問題。
(圖片來源:木材王國,侵刪)
新形勢的出現,凸顯了樹立新型木材安全觀的重要性。
總體而言,新型木材安全觀的主要著眼點還是“保障供給”,木材安全的要義,是充分利用國內國外的木材資源,實現我國林業產業高質量發展,并培育穩定、健康、優質、高效的森林生態系統。
與之相對,舊的木材安全觀,是怎樣的?
傳統木材安全觀認為,木材是一種重要的原材料,是 4 大基礎材料(鋼材、水泥、木材及塑料)中唯一可再生的材料;保障一國木材安全就是保障該國的木材供給,木材供給包括國內生產和國外凈進口 2 個部分。在該木材安全觀指導下,國內木材生產不足的國家完全可以通過進口渠道保障木材供給安全。
傳統木材安全觀認為,通過貿易足以實現供需平衡,我國的木材資源緊缺,那么傳統木材安全觀的核心就是“買”,而忽略了“買”的條件與風險。這與“技術引進與自主創新”這一對矛盾,產生于同步的歷史時期,其根本特征也是相似的:買,或者引進,節省了本國的時間和產業布局成本,卻依賴公平的國際秩序、穩定的國際環境和公道的國際貿易,在外部環境發生變化時,有被“卡脖子”的風險。
因此,新型木材安全觀的核心是“育”。培育我國穩定、健康、優質、高效的森林生態系統,提高國內木材生產能力,降低木材的對外依存度。
(圖片來源:木材王國,侵刪)
然而,如果過分關注“新舊對立”,強調轉“買”為“育”,仍不能窮盡新型木材安全觀的完整內涵。
首先,“育”需要時間。我國的全面天然林保護修復的中長期規劃,已延伸到2035年,不僅如此,要真正實現“越采越多,越采越好,青山常在,永續利用”的更高要求,周期還會延長。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建設生態文明是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千年大計。必須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堅持資源節約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像對待生命一樣對待生態環境。”
在相當長的歷史時期內,進口木材仍是保障木材供給的重要手段,需要拿出“長期主義”的精神,把穩定和發展木材進口,作為一代人乃至幾代人的使命,在這個階段,木材進口從安全觀角度闡釋,就是“戰略性資源回運”的一部分。
其次,即便“育”的目標最終實現,“買”也不是權宜之計。在新型木材安全觀審視之下,應提高國內木材生產供給,最終不依賴國外進口。也就是說,實現了新型木材安全,木材的來源將多一個選擇,國外進口不是必選項。“不依賴”是一種資源狀態,不必然意味著一種現實策略。可以想象,未來我們實現了新型的木材安全之后,我國的木材產業將不受制于國際木材資源供給,可以根據國內國際兩個木材木制品市場、國內國外兩種林業資源的具體情況,實現高質量發展,擴大木材內需,讓木材與木制品為人民創造更美好的生活,也將成為木業發展的戰略基點。
第三,“買”和“育”的協調發展,還應考慮有利于我國發展的國際環境。
當前,世界大多數林業資源豐富的國家出臺了限制原木出口的政策,俄羅斯、中非經濟共同體六國、緬甸、老撾、貝寧、白俄羅斯、莫桑比克等與我國保持著旺盛木材貿易的國家先后宣布了限制甚至禁止原木出口的政策,我們掌握的數字是,2015年就有86個國家出臺類似政策。各個國家逐步限制原木出口,將成為木材國際貿易不可忽視的大趨勢。
這樣的趨勢,將使得“中國木業制造”必須走出去,在境外布局加工產能,緊扣我國木材產業發展的具體需求,為我國木業發展提供初級加工、中等加工乃至終端產品的豐富品類的木材和木制品。
這是我國與周邊國家、“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以及“老朋友”追求合作共贏,共創高質量發展的必經之路。尊重和遵守上述國家的貿易產業政策,珍惜地球村共同的森林資源,才能把“一帶一路”打造成“和平之路、繁榮之路、開放之路、綠色之路、創新之路、文明之路”。
因此,“中國木業制造”走出去的過程,既是新型木材安全觀的延伸,也是中國倡導的新的國際秩序觀在木業這個具體領域的體現。
這樣一個在“對外直接投資”和“國際貿易”兩個維度上進行重塑,在此基礎上建立的新的林業合作模式,形成的新的國際循環,也將把木材產業發展從經濟問題、重大社會問題的層面,提升到深層國際合作的層面。
文章來源:木材王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