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記者從廣州公安獲悉,為加大廣州市高層次人才引進力度,完善高層次人才服務保障機制,8月5日開始,廣州公安機關為廣東省人才優粵卡持有人辦理相關入戶業務。持有廣東省人才優粵卡人員,如住所或工作地在廣州市的,其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可按照相關規定到廣州市公安機關辦理入戶。
據介紹,具有國內非廣州市戶籍的廣東省人才優粵卡持卡人,其住所或工作地在廣州市的,可申請將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戶籍遷入廣州市。如屬具有外國國籍、港澳臺、華僑身份的廣東省人才優粵卡持卡人,須按國(境)外人員回國(入境)定居要求辦理國內戶籍。
申請人填寫《領取準予遷入證明情況登記表》,提交廣東省人才優粵卡、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以及登記入戶地址的相關材料(如:單位集體戶口簿首頁、個人住宅房產等)。
有配偶隨遷的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的結婚證、配偶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有未成年子女隨遷的還需提供其出生證、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16周歲以下免予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