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住建局日前發布《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商品房現售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稿)》,隨后,網上流傳出“江門出臺現售新規,商品房預售制成為過去式”的說法。
17日晚,南方+記者向江門市住建局有關負責人求證,對方稱網上的消息純屬誤讀,江門并未取消商品房預售制,《意見稿》所提到的“商品房必須是竣工驗收合格的現房或已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的車位(庫)”,其實僅針對現售房。“江門實行預售政策已有一段時間,這次我們擬出臺《意見稿》,只是為了進一步規范房地產市場管理秩序。”
新規意見稿提出,2018年10月1日起,現售的商品房須已通過竣工驗收,并取得不動產登記部門審核通過的房屋測繪報告(實測)。
《意見稿》還提出,江門現售的車位(庫)應當首先滿足本區域業主的需要,現售的車位(庫)數量少于本區域房屋套數時,每戶業主只能購買一個車位(庫)。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申辦項目預售和現售時,提交的《商品房預/現售方案》,應當對現售的車位(庫)處理方式、擬處理時間、銷售均價范圍、租賃均價范圍進行承諾,并按照承諾處理現售的車位(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