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政府網站發布了《杭州市居住出租房屋“旅館式”管理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提出要在流動人口聚居的村(社區、小區)和部位全面開展居住出租房屋“旅館式”管理。所謂旅館式管理,就是把出租房作為“虛擬旅館”,人來登記、人走注銷。
征求意見稿指出,“旅館式”管理更像是“住旅店”前的登記,租客在租房前要做好實名登記,流動人口2000人以上的村(社區、小區)、員工宿舍居住外來務工人員達300人以上的企(事)業單位、流動人口集中居住點和其他治安復雜、隱患突出的區域要配置“總臺”。“旅館總臺”指集租房審核、信息采集、監督檢查、情況報送等基本功能于一體的機構,須懸掛標志標識,配備必要的人員和設備,實行常態化運作。各地還可結合工作需要,拓展“總臺”合同簽訂、居住證申領、視頻監控、門禁開通等服務管理功能。
另外,征求意見稿還提到要實施租房分類管控——對日常管理到位、無安全隱患的租房確定為“放心類”,可以適當減少檢查頻率;對新出租或者已經過整改的租房確定為“關注類”,應每月不少于1次進行上門檢查;對發現有安全隱患的租房確定為“嚴管類”,發放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處罰;對法律法規明確不得出租居住的房屋確定為“禁租類”,采取頂格處罰,及時取締查封。
到今年底,杭州要在實施出租房“旅館式”管理的區域實現出租房屋登記率100%、出租房消防安全隱患整改合格率100%等目標。2月底前為組織準備階段;11月底前,全市重點范圍內居住出租房屋“旅館式”管理全覆蓋;到12月份,各地、各部門的評估結果,將被納入區、縣(市)綜合考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