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全力做好各項協調服務推進工作。各地、各有關部門是協調推進的責任主體,要督促項目單位圍繞項目年度建設目標,制定詳細的項目推進年度計劃,明確主要時間節點,形成項目推進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將各項任務細化到月、落實到人;要深入落實項目建設目標包保責任制度,確保每一個省重點項目都有一位包保責任領導同志負責牽頭推進;要完善協調推進機制,經常深入現場指導和監督檢查,加強項目推進和跟蹤服務,及時幫助項目單位化解建設中的矛盾和問題。
二、持續強化各類要素保障。各級要素保障部門要按照“要素跟著項目走”原則,進一步集聚和創新各類重點項目支持政策,優先落實用地指標、林地指標、環境容量指標和能耗指標,優先滿足砂石等建筑材料需求,優先支持爭取各類資金,優先保障供電、通訊、供水、交通運輸等配套條件;自然資源、環保、林業、住建等部門要高效做好規劃選址、用地、環評、林地、施工許可等審批服務;公安部門要嚴厲打擊非法阻工、強攬工程、強買強賣和偷盜破壞等違法行為;各級政府要破解拆遷難題,積極穩妥推進土地征用、房屋征收、補償安置等工作。
三、切實承擔起建設主體責任。各項目建設單位要加快完成立項、規劃選址、用地、環評、能評等前期工作的審批手續,及時辦理施工許可、質量監督、安全監督、消防審核等開工前的審批手續,切實加強施工管理,在落實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和質量管理責任的前提下,依法依規加快推進項目建設。要積極支持我省實體經濟發展,同等條件下優先采購省產產品。
四、認真落實招標監管責任。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項目招投標監管,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大力推行重點項目電子招標,應當招標的重點項目必須進入當地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招標投標。中央項目招標投標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施;省屬重點項目招標投標監管工作,由各行業監管部門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各市、縣(區)轄區內所屬重點項目的招標投標監管,由各市、縣(區)政府明確的招標監管機構監管。
五、按時報送重點項目信息報表。省重點項目實行工程進度月報制度,各項目單位要每月按時、規范、真實填報項目進展信息,確保各項內容、數據經得起檢查。請各設區市發改委(重點辦)、各單位將所屬重點項目進展情況匯總后,于每月3日前報送我委。
特此通知。
項目清單如下:
文章來源:新基建通
